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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生育问题
再婚生育问题 再婚,女方愿嫁台湾,离异,生一女儿,抚养权归女方,但小孩户口仍然在台湾,现再婚,男方为大陆户口,生一男孩,抚养权归其前妻,这样的情况,可否再要小孩?
2010-03-01 15:08 amytan……(福建-福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0-03-01 15:09
具体咨询当地计划生育部门
2 110网律师  2010-03-01 15:25
个人认为是可以的,具体可向计生部门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0-03-01 15:25
如果再婚夫妻双方都曾生育孩子,但孩子的抚养权现在均归前配偶所有,那现在按规定应该是可以再生养一个孩子。
4 110网律师  2010-03-01 20:46
按规定应该可以,向计生部门申请准生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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