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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祥龙公交公司是明乘务员,由于司机的在二次开门的时候把乘客碰了
我在北京祥龙公交公司是明乘务员,由于司机的在二次开门的时候把乘客碰了 我在北京祥龙公交公司是明乘务员,由于司机的在二次开门的时候把乘客碰了,司机二次开门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开的,队长就说没有票员的责任也非德给车队五千元钱,说是垫付款,这样合理吗
2016-11-01 11:44 ask201……(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11-01 11:47
这是不合理的,可以要求按照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的
2 韩小庆律师  2016-11-01 11:48
这是不合理的
3 孙新律师  2016-11-01 11:48
垫付款是用于什么的?
4 顾倩团队律师  2016-11-01 11:52
您好,可以起诉,同时委托律师进行鉴定,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5 姚志斗律师  2016-11-01 11:57
您好,不合理,侵权责任要根据过错责任确定
6 徐卫东律师  2016-11-01 12:18
你好,一般不合理
7 李建成律师  2016-11-01 12:33
这是不合理的,可以要求按照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的
8 宋超律师  2016-11-01 13:13
你好,建议双方沟通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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