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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到威胁
遭到威胁 我母亲在外打工,去了第三天后发现和去时她们说的工作不一样,我母亲提出不想继续工作了。想领三天的工资,老板不给,说是试用期,可是去时她们没说有试用期。回家后我父亲给老板打电话理论,结果遭到了老板的威胁,说要出去见面,要打死我们。我们该怎么办呢,我们现在觉得人生难以安全,是该报警吗,报警后能怎么样呢?请求帮助。谢谢!
2012-04-19 19:23 名字1(辽宁-抚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4-19 21:57
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仲裁解决,工资应当支付。
2 朱君秀律师  2012-04-19 19:32
答:试用期也应当支付报酬,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人身受到威胁时,及时报警。
3 刘德斌律师  2012-04-19 20:07
试用期也应支付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人身受到威胁,可报警解决。
4 马军烨律师  2012-04-20 06:27
您好,
建议报警。
5 110网律师  2012-04-23 18:41
可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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