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受伤方应在几日内来交警接受事故处理 请教:受伤方应在几日内来交警接受事故处理,(因老太太外表只是半边软组织受伤,但一年前曾患过颅内出血,为慎重伤者想多观察几日),交警说在事故发生日后三个工作日就得处理,否则视为放弃,有这说法吗?请求帮助!
2012-04-19 11:18 FDG8723()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2012-04-19 11:23
应当当时就报警,否则难以认定。
交警说法合法。
有问题请留言,赵律师不接受异地电话咨询。
交警说法合法。
有问题请留言,赵律师不接受异地电话咨询。
2 陈晓云律师 2012-04-19 11:28
没这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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