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被打轻伤,分局要求做二次鉴定,我们该不该做 我母亲被人打伤,鉴定结果为轻伤,可打人者不承认,说是自己磕的,但他承认他们有肢体冲突,现在案件在分局快两个月了,分局要求我们做二次鉴定,现在伤口已经愈合,请问我们该不该做,民警还说是检察院让做的,说我们不做他就把人放了,请问他有这个权利吗,我们该不该做,伤处是唇部贯穿伤,谢谢
2012-04-19 08:29 得意洋洋呀(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4-19 13:16
应当做。
2 110网律师 2012-04-19 08:48
1、可以去做,应该不影响。
2、放人是没有依据的。
2、放人是没有依据的。
3 110网律师 2012-04-19 14:37
应该去做鉴定,鉴定不是直接看被害人的伤情,况且,现在已经好的差不多了,也无法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