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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哥哥去世了,他名下的房产现在要过户到我嫂子名下必须我妈妈签字
律师您好:我哥哥去世了,他名下的房产现在要过户到我嫂子名下必须我妈妈签字 律师您好:我哥哥去世了,他名下的房产现在要过户到我嫂子名下必须我妈妈签字,是不是两年后不用我妈妈签字,也能过户到我嫂子名下?谢谢您了。
2016-10-30 07:40 李韩冬(北京)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10-30 07:51
这是需要你妈妈签字的,因为你妈妈是合法的继承人的
2 孙新律师  2016-10-30 07:45
法定继承,具体情况预约面谈
3 李建成律师  2016-10-30 07:48
需要签字。。
4 孙新律师  2016-10-30 08:06
您好!不能,需要母亲同意。母亲有继承权。谨慎签署放弃书面材料。可来电咨询。
5 常路律师  2016-10-30 08:19
您好,需要
6 朱孟喜律师  2016-10-30 08:48
不是的。必须要签字 没有时间的限制。继承过户 必须要全部继承人签字同意 才可以顺利办理过户手续 否则就只能起诉继承
7 赵淑棉律师  2016-10-30 08:55
哥哥去世后,他的财产发生继承。你父母与嫂子,哥哥的子女都有同等继承权。不能签字放弃财产继承。
8 赵江涛律师  2016-10-30 09:16
不能。
9 宋超律师  2016-10-30 12:43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0 韩小庆律师  2016-10-30 13:22
不管什么时间过户到你嫂子名下,你妈都得放弃继承你哥的房产上签字
11 孙新律师  2016-10-30 17:29
您好,需要其签字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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