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不安合约履行 郭律师,我们村征地补偿协议里有注明有多处房产者以大套面积换宅基地,剩余部分超套房(80M2)的75%可以再分一套面积为80M2的套房,但协议签了,他们却只承认给宅基地,不给套房,村里认定多出的面积属于杂物房,但这多出的面积我们是有产权证的,只是盖了新房,我们没有住这旧房子而已,放置一直家具与平时不用的东西这样也能算是杂物房吗?请问我们该怎么为自己争取应得的套房?
2012-04-18 17:14 林珠儿(福建-三明)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池建伟律师 电话:18750166550 2012-04-18 18:15
起诉维权比较好。
2 110网律师 2012-04-18 17:12
请向政府部门反映投诉
3 赵亮律师 2012-04-18 17:21
已经有拆迁协议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按协议约定进行补偿,同时可以追究地方违约责任。
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有问题请留言,赵律师不接受异地电话咨询。
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有问题请留言,赵律师不接受异地电话咨询。
4 林传雄律师 2012-04-18 19:53
可以要求按协议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