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谈恋爱的时候同居了,后来分手十几天后又发生了关系,女方要告男方强奸
我想请问,强奸未遂会怎么判刑,男方强行想和女方发生性关系,女方不愿意
两个人自愿在一起发生性关系女方告男方强奸是否成立
两个人自愿发生性关系 女方是否可以告强奸
女方生病不同意的情况下男方强行发生性关系 算是强奸吗?
男不满18,女方不满14,在一起谈恋爱并发生性关系,回来女方反悔告男方强奸
朋友不明不白被人带到宾馆发生了性关系,请问这是强奸吗?最佳报警时间是什么时候?谢谢
如果男女之间发生性关系,事后女方拿着证据告男方强奸,这类案件是否属自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