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通常是指联营一方虽向联营体投资,并参与共同经营 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通常是指联营一方虽向联营体投资,并参与共同经营,分享联营的盈利,但不承担联营的亏损责任,在联营体亏损时,仍要收回其出资和收取固定利润的条款。保底条款应当确认无效。联营企业发生亏损的,联营—方依保底条款收取的固定利润,应当加数退出,用于补偿联营的亏损,如无亏损,或补偿后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可作为联营的盈余,由双方重新商定合理分配或按联营各方的投资比例重新分配。我和他们一方签订的合同有这个条款,现在我要求和他们解除合同,具体该怎么做
2016-10-29 21:00 永远陪你的我(云南-昆明)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
合同中写明我只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
3个回复你好,我承包经营了一个单位的餐厅,合同中有这样一个条款:合同到期双方如有一方因故不再续约
3个回复我和朋友合伙做生意合同上写共同经营,但因工作关系没能参与现在生意亏了
0个回复我和朋友合伙做生意合同上写共同经营,但因工作关系没能参与现在生意亏了,有外债
0个回复双方按百分之五十投资的网吧,没有股份合同,说好的一方经营一年
0个回复瞒着另一方做投资经营失败后,算夫妻共同债务,要一起偿还吗
3个回复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合同,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离婚时一方是否应
1个回复夫妻一方私自与别人签订的投资合同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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