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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咨询您一个房租租赁方面的纠纷。 情况是这样的,上周朋友看好了一间房
您好,想咨询您一个房租租赁方面的纠纷。 情况是这样的,上周朋友看好了一间房 您好,想咨询您一个房租租赁方面的纠纷。
情况是这样的,上周朋友看好了一间房,当时谈妥租金是1700一个月,约定合同一年一签。由于当时还处于在租状态,就没有及时签订合同。准备本月底,再签,为保证房子不被别人租用,交了1700的佣金,这1700的佣金用于3年的服务。
现在问题是,中介说,她们和房东签订的合同2017年3月到期,也就是说如果,现在以1700的价格只能租4个月。后面可能涨租,可能不能续签。对方给的回复,不管是否入住,这个佣金都不予退还。请问,这我该怎么处理,这有违反法律具体哪条款吗?
2016-10-29 12:03 ask201……(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6-10-29 12:06
对方涉嫌欺诈,可以起诉维权
2 申维丰律师  2016-10-29 12:10
您好,建议起诉维权
3 徐卫东律师  2016-10-29 12:14
建议诉讼。。。
4 韩小庆律师  2016-10-29 14:28
可以起诉维权
5 宋超律师  2016-10-29 21:10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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