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当受害方愿意接受双方协调解决,在立协调书时应注意什么? 伤情明显为轻伤,由于双方是同事关系,不愿意负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时,双方愿意协调解决,受害人因出院未满3个月无法做伤残签定,也不知日后还会不会有后遗症,那么受害人在立协调书时应注意什么或应注明什么?
2012-04-17 23:33 726931……(福建-福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林传雄律师 2012-04-18 08:16
要做鉴定再定。
2 周兴芳律师 2012-04-18 09:30
可找个律师代写.
3 110网律师 2012-04-18 09:42
可以聘请律师代书。
4 110网律师 2012-04-18 17:59
你好,在协议里明确表明待伤残鉴定做后还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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