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前年离婚了,是因为他在外吃喝玩乐,玩女人借高利贷,还欠了很多债 我和丈夫前年离婚了,是因为他在外吃喝玩乐,玩女人借高利贷,还欠了很多债,对他太失望,就同他去离了婚,协议书写了外面债务同女方无关,房屋归女方所有,女儿跟女方过,没月男方补贴一千元生活费。这些是在明政局签的,有法律效果吗?虽然离婚了,但为了女儿我把我的钱都给了他,还同妈妈家借了给他还了高利贷,以前的钱也被他因为生意周转都给了他,结果都成了他挥霍的资本。我想知道我们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果吗?别人有权同我要钱吗
2016-10-28 20:50 梅子(江苏-苏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6-10-28 21:46
未用于共同生活的,是他个人债务
相关法律问题
你好,我和丈夫离婚是知道他在外面借了很多债务而离婚的,法院因为我们是夫妻所以共同承担
6个回复张律师您好!我们村按户口补偿了拆迁款、我和丈夫感情不和离婚.因为他在外面有女人
0个回复我丈夫在集训中心服刑未转到监狱,因为我丈夫在外有别的女人我想离婚
3个回复我想离婚,原因是丈夫经常在外面吃喝玩常常夜半三更才回。很多年,
0个回复你好张律师我想离婚,丈夫打我下是一两次了,三年前因为他在外面有女人了我反对他打我打的住院了
1个回复你好,我与丈夫要离婚,因为他在外面有女人,2012年写下1次
2个回复你好,请问丈夫玩心太重,经常半夜以后回来,在外面吃喝玩乐,女方可以提出离婚
1个回复离婚我丈夫因为赌博借高利代不照顾家庭和孩子我想离婚但是因为有
3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