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划分 有房产一座,系婚后在村民组所分门面地上所建。门面地为女方所在村民组所分,有规划证和土地使用证,名字均为女方。门面地共7米,其中2.7米为女方所分的,2.4米为男方与村民组签订赡养女方父母协议后所分的,1.7米为女方家长所给(虽无协议,但一直说是给女方的。),剩下的0.2米为购买他人的。房屋为共同出资建造,目前仍负债10万余元。现在男方想离婚,请问财产会怎样划分?签订协议取得土地后又离婚,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算不算是违约?父母无赠与协议怎样才能证明是只赠与女方的?女方怎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2-04-17 20:40 zsdl34……(河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2-04-17 21:38
可以诉讼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2-04-17 22:33
您好,这事有些复杂,您可以拿上合同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为您提供详细周到的服务。
3 110网律师 2012-04-18 22:26
可以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