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我于2月3日在乡政府门口被轿车撞致脚骨断折到医院做夹钢接骨手术
我于2月3日在乡政府门口被轿车撞致脚骨断折到医院做夹钢接骨手术 我于2月3日在乡政府门口被轿车撞致脚骨断折到医院做夹钢接骨手术.医疗费用对方全付 .但住院其间伙食护理及二次手术费用对方拒付.其它赔偿更免谈.苦于当初未能及时报警缺乏现场证据.请求帮助.谁能帮我解决问题.争取拿到医疗费用至于赔偿将百分之九十作为律师劳务费
2016-10-28 18:24 ask201……(广东-汕头)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6-10-28 22:11
建议您委托律师面谈,说清楚当时的情况,以及你主张的赔偿事项。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