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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
离婚案件 我是男方,现有一小孩,1岁,当时双方协议离婚,但离婚时,女方提出的协议书,在女方的无力取闹和多次闹事后签了协议,在协议中写到男方无孩子探视权,并且要求男方归还欠女方的5000元,在婚后产生的债务,女方视为是男方产生的,为此她不负担偿还,现在,男方欲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何胜诉。1、女方在婚后多次有自杀倾向,有一次在医院急症室的就诊病;2;女方有酗酒的习惯,经常性的喝醉回家并闹事。3、孩子一直有女方父母抚养,女方在本地无固定住宿,其父母在外地;4、男方的经济条件优于女方。这些条件能否胜诉。
2012-04-17 16:38 PJU8565()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2-04-17 16:49
您好  根据您的叙述 


给您分析如下


第一您是完全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费的 

第二您也是可以争取抚养权的 

第三 不管怎么样  您的探望权是不能被剥夺的
2 110网律师  2012-04-17 16:39
可以争取。
3 110网律师  2012-04-17 16:41
可以要求变更。
4 110网律师  2012-04-17 16:42
男方可以起诉,根据你的描述,胜诉的希望较大,你签订的协议中有些条款也是违反法律的,可以撤销。
5 王德民律师  2012-04-17 16:45
现在你申请变更抚养权之诉,就没必要提出当时自杀倾向了,但是对方有恶习是有利于你争取抚养权的。而且你没有探视权的规定也是无效的。你的经济条件好,利于孩子成长,这都是有利条件,但是不利条件就是婚姻法解释规定2岁前原则上随母亲生活。如果有 足够证据表明对方酗酒,那么胜诉可能性就大了。
6 陈晓云律师  2012-04-17 16:51
提供这些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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