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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结婚但已收了男方彩礼,同居后受男方虐待,请求老师看看怎么解决
未结婚但已收了男方彩礼,同居后受男方虐待,请求老师看看怎么解决 老师好:
我的问题是这样的:我姐姐2009年过年的时候在老家相亲的,相亲的时候收了男方2万元彩礼金,按照当地风俗相亲的时候收了彩礼后就可以居住在一起的,年后我姐和他男朋友就出去东莞工作了并同居在一起,还没有结婚。同居一段时间后男的经常虐待我姐,还半夜打开门叫她滚出去,那期间还有一次宫外孕,男的居然很不愿意我姐去住院,还是我爸妈出了钱让我姐去住院的,我姐不堪忍受这样的男友就离开了他,现在那个男的经常闹着要我爸妈交出我姐姐,还出口不逊骂人,还说如果不交出就要退还彩礼金2万。
那么请问老师,我姐姐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呢?
2010-02-28 06:30 freely……(广东-惠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2-28 07:08
退回彩礼、同时要求对方承担部分医疗费用等,之后分手就是了。
2 110网律师  2010-02-28 07:53
1、可以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
2、可以追究对方的打人致伤的侵权责任。
3、可要求对方精神损害赔偿。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0-02-28 09:23
一对一咨询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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