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见面告强奸 女孩16,处女。事前和女网友通电话两三个小时,女称离家出走一个人在KTV喝酒,后来说身上钱不够了,男跟他朋友过去帮忙结账并劝其回家。女孩不肯。男的就走了,刚走女的又打电话叫男的回去。回去以后女孩跟男的走了。期间又劝其回家,女孩不肯要去开房。开房后发生关系,之后男的离开宾馆三小时,后来回去女孩给开的门。第二天一起离开宾馆。事后五天女方家长找到男方索要补偿,称不补偿就报警。求解答。
2012-04-17 09:00 ss2012……(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4-17 20:36
不构成犯罪。
2 110网律师 2012-04-17 09:13
不构成强奸罪,因为双方发生性关系没有违背妇女意愿
3 110网律师 2012-04-17 09:29
根据叙述的情况,不属于强奸,报警也不是案件。
4 孙新律师 2012-04-17 10:16
不属于强奸
5 张文东律师 2012-04-17 11:27
你好,从你所讲述的情况看,不构成强奸,并没有违背女方意愿,建议你还是先取取证更好些。
6 110网律师 2012-04-18 12:48
不构成强奸罪
7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4-19 15:04
委托律师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