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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怀孕然后要钱,不给就要做掉,我们能不能起诉她
未婚同居怀孕然后要钱,不给就要做掉,我们能不能起诉她 您好:
    我弟弟于2011年跟一个女孩相亲认识我们家拿出11000做定金然后他们就开始交往,没多久她女朋友也来到上海然后就在我们家吃住,后来他们就开始未婚同居,但是现在怀孕了,女方就以孩子要挟要我们给八万块然后女方所以嫁妆酒席全包不然就把孩子做掉,然后我们家拿不出这么多钱又不想她把孩子做掉,交往一年多所有花销加起来3万多如果现在她把孩子做掉未经我们许可,我们可不可以起诉她,然后之前的那三万块还能要回来么,我们所有花销都有中间人的,请问如果她起诉我们是以什么理由?.
2012-04-17 08:58 周单利(河北-廊坊)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4月17日 09时27分
1、怀孕的事情,不可以起诉。
2、不可以要回来,但是如果是彩礼还是可以的。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4-17 09:32
不能起诉。
3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2-04-17 10:42
你好,协商解决吧,女方有权决定是否生育孩子,未办理婚姻登记可要求返还彩礼
4 陈晓云律师  2012-04-17 08:59
孩子去留由她决定
5 胡爱军律师  2012-04-17 09:00
建议协商解决
6 王红影律师  2012-04-17 09:02
彩礼钱可以要回
7 朱君秀律师  2012-04-17 09:02
答:孩子没有出生前,属于女方身体的一部分,她有决定权。
8 孙新律师  2012-04-17 10:12
孩子去留由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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