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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房拆迁的相关问题
公产房拆迁的相关问题 房主已去世,有两名女儿,未留有遗嘱,现房子搬迁,需买断后方可搬迁。其中女儿A想要房产,女儿B想要搬迁补偿款,现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由女儿A给女儿B房款的一半,女儿B出公正放弃房产产权,其余购房手续及钱款由女儿A自行解决。现女儿A无法一次性支付女儿B房款的一半,请问,女儿B需要女儿A提供哪些能保护自己权益的协议或其他文件,可以保证提供放弃房产的公正后仍能拿到房款的一半呢?
2016-10-27 14:11 522015……(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10-27 14:14
你好,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10-27 14:15
你好,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 110网律师  2016-10-27 14:50
你好,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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