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收回自留地,法院不知昨判 我是一农民,后移住街道居住(还是一个村民小组)。原住房买给别人,签定有合同对四址都有界定。在界外有自留地(菜园)一小块。当时友好相处时说定暂给这家种菜两家一起吃,开始几年还常送菜来。后来就不送了。现我们要求收回。法院说我们说的有礼。应该还给我们,但不知依据那条法律判。
2010-02-27 16:56 A227164217726(江苏-淮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02-28 19:59
自留地是集体土地,如果你享有这块菜园的使用权,就可以要回来。
依据是《物权法》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四十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依据是《物权法》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四十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