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农村门市承包经营权的问题,门市原来归供销社集体所有,被告每年向供销社缴纳承包费 有关于农村门市承包经营权的问题,门市原来归供销社集体所有,被告每年向供销社缴纳承包费,后在被告不知情的情况下门市归为原告个人所有,并没有书面形式的协议,并且口头承诺被告无需缴纳承包经营费了,现在原告起诉被告,以九年未缴纳承包经营费为由起诉。
2016-10-26 12:35 〆巧笑倩兮°(河北-保定)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高宏图律师 电话:15830856666 2016-10-26 13:52
需要综合双方主张和举证情况确定
2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6-10-26 14:15
综合双方主张和举证情况确定
3 刘同发律师 电话:13663310543 2016-10-26 14:28
你好 提供缴纳承包费的证据 追加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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