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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问题
土地纠纷问题 我家在宝鸡市麟游县栗川村,九年前父亲病逝,之后母亲改嫁,将户口迁往别处,原本四个人土地,签订的是30年使用期,现在面临农业用地被征用,使用期只有17年,现在只有我一个人的户口,要给被征地人补贴,村委会临时开会将我们家其他人的地下了,说只给我一个人赔偿。他们这样做是不是违法?按规定我们家应该得到几个人的赔偿名额?我应该怎样做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利??
2012-04-15 20:14 cEY7203()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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