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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14年起诉离婚,对方一直未露面。所有程序是通过公告送达
本人于14年起诉离婚,对方一直未露面。所有程序是通过公告送达 本人于14年起诉离婚,对方一直未露面。所有程序是通过公告送达。法院曾经做过被告母亲的口供,证实被告从14年6月至16年元月判决仍未出现未和家人联系。现想再次起诉离婚。因不愿再次长时间的诉讼。希望能通过法院公告对方失踪然后提起离婚诉讼。不知是否可行。
2016-10-25 14:18 ask201……(河南-郑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6-10-25 14:18
可以要求法院公告
2 单义律师  2016-10-25 15:58
你好,是可以的,具体的可以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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