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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三个月内相继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现在姐姐占据父母住房,存款及古董,并把大门换锁
父母在三个月内相继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现在姐姐占据父母住房,存款及古董,并把大门换锁 父母在三个月内相继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现在姐姐占据父母住房,存款及古董,并把大门换锁。还经常到我太太母亲家去闹事,老母亲有88岁了,生活不能自理。深夜打电话骚扰不让睡觉,并在楼道口破口大骂,说我太太拿了我妈妈的金手镯,并把人家门口的杂物踢得乱七八糟。随后,太太的老母亲因为受到骚扰住进医院,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与世长辞。这件事是我十分内疚,抛开财产问题不谈,我要找的是一个“道”。我长住国外,不能常在北京,希望律师大人能够帮助我,愿包公再现!
2016-10-25 11:54 wxiang(北京-海淀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姚志斗律师  2016-10-25 11:58
您好,建议您保存证据诉讼维权
2 申维丰律师  2016-10-25 12:00
您好,可以您保存证据诉讼维权
3 李建成律师  2016-10-25 12:01
协商不成,起诉维权
4 徐卫东律师  2016-10-25 12:09
你好,这是可以,诉讼处理
5 孙新律师  2016-10-25 12:12
保存相关证据起诉维权,如需帮助,可以电话联系咨询
6 宋超律师  2016-10-25 12:49
你好, 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7 漆小晖律师  2016-10-25 13:54
你好 可以先协商 协商不成诉讼 可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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