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拆迁 原本宅基地应该是 太太太爷的 可他们都去世了 但是 家里拆迁 原本宅基地应该是 太太太爷的 可他们都去世了 但是我们一家的户口在有我爸爸的时候就已经在这个院子里了 现在要是拆迁的话 我的爷爷 姑奶奶他们有继承吗
2016-10-24 22:01 ask201……(北京-丰台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6-10-25 10:14
您好!
如果没有立下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续,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分家析产。
详情可来电来访!
如果没有立下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续,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分家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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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徐卫东律师 2016-10-24 22:03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3 申维丰律师 2016-10-24 22:10
您好,按照法定继承
4 常路律师 2016-10-24 23:09
您好,可以继承
5 孙新律师 2016-10-25 09:49
您好,没有遗嘱法定继承
6 宋超律师 2016-10-25 17:01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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