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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问题
房产继承问题 老人有一祖宅,生前曾明确表示,房子分给二个儿子,女儿没份。去世前的一年,还将旧房产证交于大儿子和二儿子,让他俩去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当时还请人来重新做过房屋测量。但后来因为需补交老房以前未交的税金过多,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可能需要花几万块钱,二儿子当时拿不出钱来,大儿子又不愿一人出钱办事,俩人都想着反正房子都是留给我们俩的,早办晚办是一样,所以过户的事当时就又放置一旁。
平时,老人生病大部份时候都是由二个儿子轮流照顾,老人的三个女儿平时也是说,儿子得了房产,老人应儿子管,她们不管,生病住院期间三个女儿也几乎没照顾过,最多就去医院看看。一年后,老人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现在另外的三个女儿却来争要房产了。
请问,这种情况下,房产如何分配?
可以说女儿们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不分给她们吗?
或者说老人生前就表示过房产不给女儿,是留给儿子的,而且还曾让儿子们去办过户。以此为由不给女儿分房产行得通吗?
2016-10-24 12:42 chehan(湖北-咸宁)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6-10-24 13:26
以此为由不给女儿分房产行得通
2 110网律师  2016-10-24 12:51
你好,有遗嘱的按遗嘱。没有书面遗嘱的,口头遗嘱需要相关证明。
3 曹先坤律师  2016-10-24 12:51
有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按照遗嘱继承
4 杜红涛律师  2016-10-24 12:52
您好!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进行详细咨询
5 王宇航律师  2016-10-24 12:56
您好,没有书面遗嘱的话有其他的人可以证明老人生前做过承诺房产归属吗?
6 110网律师  2016-10-24 14:45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虽然老人生前有说,但是没有形成有效的遗嘱,女儿虽然没尽到抚养义务,但是依旧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继承到房产,建议协商处理,或者找律师介入谈判协商分割事宜。
7 杜红涛律师  2016-10-24 15:21
口头遗嘱很难作为有效遗嘱,但是女儿未尽到赡养义务的是可以要求少分或不分遗产的,建议先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就到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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