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亲属之间房屋过户相关问题 一位年约七十的老太太,其丈夫约二十年前已因病过世。
现老太太名下有一套不到50平米的老房(目前为出租状态)。
老太太有一个亲生独生女儿(普通工薪阶层)。
老太太和女儿感情很好,类似相依为命状态。
女儿自购了一套80米左右商品房(已还贷完毕),现与老太太两人共住此房。
老太太和女儿都是土生土长当地人,均为城市户口。
老太太本身也是独生子女,已无其他直系血亲,家族关系相当简单。目前血缘上最近者就是女儿,其次是两位各自早有家庭的60多岁的堂妹。
因已年至古稀,为尽量在头脑清醒身体健康能写能读的状态下,老太太计划将自己原来那所50平米房屋依照正规法律程序留给女儿。(即,只要能确保在其百年之后,这所老房的产权、支配权、使用权完全属于女儿一人即可)
现在问题如下:
老太太是否应先将此房屋过户到女儿名下,再设立遗嘱说明自己的房产留给女儿?
还是只需要设立遗嘱说明自己百年之后,女儿是那个老房的唯一继承人即可?
现老太太名下有一套不到50平米的老房(目前为出租状态)。
老太太有一个亲生独生女儿(普通工薪阶层)。
老太太和女儿感情很好,类似相依为命状态。
女儿自购了一套80米左右商品房(已还贷完毕),现与老太太两人共住此房。
老太太和女儿都是土生土长当地人,均为城市户口。
老太太本身也是独生子女,已无其他直系血亲,家族关系相当简单。目前血缘上最近者就是女儿,其次是两位各自早有家庭的60多岁的堂妹。
因已年至古稀,为尽量在头脑清醒身体健康能写能读的状态下,老太太计划将自己原来那所50平米房屋依照正规法律程序留给女儿。(即,只要能确保在其百年之后,这所老房的产权、支配权、使用权完全属于女儿一人即可)
现在问题如下:
老太太是否应先将此房屋过户到女儿名下,再设立遗嘱说明自己的房产留给女儿?
还是只需要设立遗嘱说明自己百年之后,女儿是那个老房的唯一继承人即可?
2016-10-24 10:05 简单质朴(四川-成都)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唐丽娟律师 电话:15208439613 2016年10月24日 11时28分
你好!1、不用过户,直接立遗嘱即可;2、根据你说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这个老太太的唯一法定继承人为女儿。3、我过继承法法定,没有立遗嘱的由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即由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你咨询的老太太只有一个女儿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所以立不立遗嘱,没有多大的关系。 我的补充: 2016-10-24 11:29
3、“我过继承法规定”,以上此句打字错误。
2 110网律师 2016-10-24 10:06
你好,直接立遗嘱由谁继承即可。
3 李小利律师 2016-10-24 10:12
您好,可以直接设立遗嘱说明由谁继承。
4 110网律师 2016-10-24 16:29
你好,可以直接设立遗嘱说明由谁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