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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以前登记在邻居家名下,离婚协议一人一半经民镇局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以前登记在邻居家名下,离婚协议一人一半经民镇局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以前登记在邻居家名下,离婚协议一人一半经民镇局分割,邻居愿意配合过户,请问可以请求法院执行拍卖吗?
2016-10-24 09:37 ask201……(上海-黄浦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6-10-24 10:10
可以请求法院执行拍卖
2 颜培卿律师  2016-10-24 09:42
法院不会处理他人名下的财产,即时你要起诉分家析产,也是先过户到你们名下
3 李军律师  2016-10-24 09:47
可以请邻居配合卖掉分钱。
需要法院处理的话,需要先到法院起诉,判决后,一方不履行的话,另一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 110网律师  2016-10-24 09:48
邻居愿意配合过户的,不需要请求法院拍卖了。
5 张向锋律师  2016-10-24 09:50
该房屋需要先通过确权,确定后变更到你们双方名下,才能出售。
6 110网律师  2016-10-24 09:57
你好,邻居如愿意配合过户,不需要请求法院拍卖了。法院也不会处理他人名下的财产。
7 110网律师  2016-10-24 11:42
房产可以直接变卖之后转为货币按财产分割协议约定分割
8 110网律师  2016-10-24 18:46
你好,可以确权,变更到双方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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