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本人结婚一年,前些日子发现丈夫有外遇(没有保留有效证据),我想离婚,他不答应。本人结婚前与父母共同经营一餐馆,法人用我的姓名,我想知道我怎样才能离婚?同时产财是如何分割?法院会不会把我经营的餐馆也当作共同财产来分?要是这样,我实在太冤,过错的是他,不是说财产可以向无过错方倾斜的吗?希望各位律师给予帮助意见,本人将感激不尽!
2012-04-13 22:56 SfU5287()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叶庚清律师 2012-04-13 22:57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离婚时应均分
2 康治斌律师 2012-04-13 22:58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离婚时应均分。
3 李同红律师 2012-04-14 08:34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离婚时应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