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复议的问题 我有一本1991发的土地证,证中注明北至陈某的墙外皮为界,陈某也有1991发的土地证,证中注明南至自己墙外皮为界,2010年1月陈某向法制办申请对我的土地证复议,提出墙外有0.5的滴水权利,法制办于1月10立案受理.请问陈某是否具备对我土地证进行复议的资格,陈某是否过了行政复议期限?陈某是否有对我土地证进行行政诉讼权利?
2010-02-26 15:15 717719(福建-宁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2-26 16:11
如果不是相对人的话,无权提起复议,你可与法制办进行沟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