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口在农村,工作在省城,房屋拆迁补偿问题 我是大学毕业后把户口迁回了潍坊农村,现在又在济南的单位工作,户口没迁过来。我们村那里实行新农村改造股份制社区,却没有算我的股份,也不发征地钱,还通知说上面有规定,我这样的情况不能分房子,请问有这样的规定吗?这样合理公平吗?村里结婚的女儿户口还在家里的还有股份,我还没结婚还没有,更觉得不合理了。请各位律师不吝解答相助!!!!
2012-04-13 16:36 sophie……(山东-济南)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04-13 22:22
你好,安置方案由村里作出决定,你可以申请行政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2-04-13 16:41
村里有权决定具体补偿安置方案,你如果认为不公平可向当地政府反映。
3 康治斌律师 2012-04-13 16:42
村里有权决定具体补偿安置方案,你如果认为不公平可向当地政府反映。
4 赵亮律师 2012-04-13 16:46
拆迁应当按照拆迁政策今夕补偿,政策规定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不存在是否公平合理的问题。
有问题请留言,赵律师不接受异地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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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10网律师 2012-04-13 23:34
村里有权决定具体补偿安置方案,你如果认为不公平可向当地政府反映。
6 110网律师 2012-04-14 16:56
安置方案由村里作出决定,你可以申请行政仲裁。
7 110网律师 2012-04-15 17:49
你有权享受村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