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不是徇私舞弊 2009年,我们县农经中心两位同志对县里某个村的某个组退耕还林资金进行了调查,经查,该组小组长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资金15万元,当时追回县农经中心11万元,剩余4玩元一直未追回,今年3月,根据群众反映,县检察院对此事进行了连调查,由于县农经衷心追回的11万元一直没有上交财政,县检查院将农经中心的那两位同志叫走,当时检察院的同志让农经衷心马上把此款打入检察院帐内,我们以为此事应该了结,但是县检察院将此案移交市检察院,并且以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最,与4月9日对我衷心两位同志进行了刑事拘留。我想咨询一下这合法吗?
2012-04-13 15:04 fangfe……(山西)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4-13 16:04
你好:
根据你所提供案情,贵中心及其同志不构成本罪。本罪构成在法律上有明确的犯罪主体、职权、是否后果严重的区分情节。依法维权,并妥善解决。
根据你所提供案情,贵中心及其同志不构成本罪。本罪构成在法律上有明确的犯罪主体、职权、是否后果严重的区分情节。依法维权,并妥善解决。
2 孙新律师 2012-04-13 16:12
不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3 孙新律师 2012-04-13 16:29
涉嫌该犯罪,具体辩护思路要介入案情后确定。
4 孙新律师 2012-04-13 18:44
委托律师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