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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公房的继承,变更等相关问题
关于国家公房的继承,变更等相关问题 我家从我奶奶在世时一直租住国家公房,奶奶过世后承租人变为我父亲,01年我考上大学,户口迁出,现挂靠至重庆一单位,为集体户口,至今结婚生子,一直无房。

04年父亲过世,承租人变为我母亲。07年母亲再婚至今,继父户口为农村户口,一直未迁入。

现他兩感情不合欲离婚,继父常说如果离婚现在房子他要占一半。不知道按如今政策是否有道理?我想将户口迁回,将承租人变回自己,按现在的法律规定是否可以?需要什么手续?如母亲将来过世,承租人继承规则又是怎样的?

另,我已经咨询过公房管理中心,但感觉管理中心那几个20来岁的小姑娘回答相当敷衍,直接告诉我不能变更,除非承租人死了。。。如果国家有相关法律规定而他们不执行,我又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2012-04-13 01:07 google……(重庆-开县)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杨振夏律师  2012-04-13 11:45
你继父不是承租人的继承人,你母亲是的,你可以加入承租人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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