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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合伙公司解散,解散款有异议,大股东拒不妥协。
2人合伙公司解散,解散款有异议,大股东拒不妥协。 公司类型是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大股东75%,小股东25%。合伙时候两人说好一段时间内不发工资,大股东15000/月,死工资,小股东5500/月+业务5% 提点。其他的等年底盈利时候按股份分红。
【结算款部分】
经营3个月后,公司决定散伙。剩下资金有30000,期间因小股东拿过一次提成,3415元,在大股东计算结清款时,认为 3415/5500=0.683,自己要从结算款里面先拿一部分。即 15000*0.683=10245,之后再做股份核算。
但小股东认为,一、协商好的提点本来就是销售该拿的;二、期间的5500一分没那,最后一笔销售尾款也没有拿5%提点,为何结算时候就这样? 
【公司注销部分】
公司之后大股东不准备注销掉,也不准备购买小股东的股份。意思是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不走工商局。

请问,在这两个事情上,小股东如何处理?
2016-10-22 18:28 尔康1992(浙江-杭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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