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我母亲于2012年3月28日发生交通事故,到现在2012年4月12日交警还没有出具交通责任定书。当天,我母亲骑着自行车在右边的车道上,突然左边的货车撞向我母亲,而且我母亲还被货车拖行了10米左右,后来我母亲从货车的车底自己爬了出来,当时交警没出责任认定书,而且到现在都还没出责任认定书?
2012-04-12 21:19 lzjxin……(广东-佛山)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赵心文律师 电话:18712277066 2012年04月12日 22时18分
1、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8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因此,事故认定书通常情况下,从事故发生后10日内出具。但是如果需要对肇事车辆诸如刹车进行检验的,检验期最长可达到60天,如果当事人不服检验、鉴定结论申请重新鉴定的,又可以最长达到60日。这中间又有送达时间,考虑重新鉴定的时间,那么事故认定书出具的时间全部考虑进去可以达到135天之久。
所以,对于事故认定书什么时候出具,要耐心等待。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8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因此,事故认定书通常情况下,从事故发生后10日内出具。但是如果需要对肇事车辆诸如刹车进行检验的,检验期最长可达到60天,如果当事人不服检验、鉴定结论申请重新鉴定的,又可以最长达到60日。这中间又有送达时间,考虑重新鉴定的时间,那么事故认定书出具的时间全部考虑进去可以达到135天之久。
所以,对于事故认定书什么时候出具,要耐心等待。
2 陈健辉律师 2012-04-12 23:35
你好,可联系经办交警,催一催。
3 110网律师 2012-04-13 08:35
一般情况下十日。可去了解进展情况。
4 110网律师 2012-04-14 09:00
可以催促处理。
5 110网律师 2012-04-16 14:39
去交警队了解进展情况,催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