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出行驾车工亡,单位工伤保险所给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交通肇事对方给的死亡补助金可否兼得 职务出行驾车工亡,单位工伤保险所给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交通肇事对方给的死亡补助金可否兼得,如果可以兼得,交通肇事无法判定责任,法院判,道路所属管理机关承担10%责任,肇事双方各45%,对方赔偿45%一次性死亡补偿金,另外45%谁承担?死者承担?
2016-10-22 14:55 星云(辽宁-沈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6-10-22 15:13
死者承担。
2 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2016-10-22 20:16
判决会确定各自承担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6-10-22 15:08
死者承担。
4 张勇律师 2016-10-22 19:22
你好!可以兼得,但是交通事故赔偿应当扣除交强险后,按照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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