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 租赁期满后,中介公司即甲方,以东西损坏为由,拒绝退押金,还要求差额补齐。但是房子是老房子,有些东西本来也不是新的,而且当初也没有拍照,只有合同上有个财产清单,写着”所交付用品符合正常使用“我签了字,但“正常使用”也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请律师帮帮忙!
2012-04-12 17:14 tinazy……(北京-朝阳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2年04月13日 11时23分
房屋出租方有适租义务,屋内物品只要不是人为故意损坏,正常磨损的话,维修义务在出租方,因此你不需要承担维修责任。
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自动解除,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退还押金,对方也应当退还。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自动解除,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退还押金,对方也应当退还。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4-12 21:46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正常损耗的,不需要赔偿。
3 陈晓云律师 2012-04-12 17:19
无特别约定的,这些都是房东应承担的范围
4 孙新律师 2012-04-12 17:19
情况比较复杂,视具体情况而定。
5 孙新律师 2012-04-12 17:28
具体情况需带资料面询律师详细解答。
6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4-12 21:41
面询律师为佳
7 赵江涛律师 2012-04-12 21:54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