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工伤赔偿法律咨询
关于工伤的咨询
关于工伤的咨询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是A公司一员工,B公司为我们的外协商。今年4月,在我公司(A),B公司一员工在我开叉车时站在叉车两叉脚上,在行驶中不小心摔倒,导致叉车将其左腿碾过造成粉碎性骨折。其中我没有叉车驾驶证,叉车是公司让开的。我想咨询一下主要责任由谁来承担?在这事件中我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B公司受伤员工的手术费用、误工费用、手术后的费用应该怎样分配?谢谢律师的帮忙!
2012-04-12 17:00 HEu6889()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4-12 17:24
建议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4-12 21:36
假若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