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诈骗能否成立? 甲把门面转租给我,并收了我9000元的租金.后来才得知甲拖欠了房子老板9个月的房租,至今未给.现在房东要收回门面.而我才做2个月不到,损失至少6000元.请问:我可以去公安机关报案吗?这种情况,诈骗能否成立?
2012-04-12 12:40 ZZ18ZZ(重庆-合川)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4-12 12:41
各人认为不属于犯罪,属于经济纠纷
2 胡爱军律师 2012-04-12 12:42
可以报警或诉讼解决
3 110网律师 2012-04-12 15:08
仅仅就你说的情况来看不构成犯罪,如果你能找到甲的话可以通过诉讼来要回你的转让费,你们的转让合同可撤销,你构成重大误解。
4 陈晓云律师 2012-04-12 16:30
建议起诉二房东
5 孙新律师 2012-04-12 17:33
涉嫌诈骗
6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4-12 20:56
马上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