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耕地征用建厂补偿 我是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七台镇的农民,现在镇政府招商引资,征用全村的耕地建硅铁厂,水泥厂等,一亩地给农民6000元,但不安农民自己现在耕种地的面积计算,按2004年交农业税的地母计算,,可现在农民哪家耕种的土地都比交税那年的要多,但还不签协议,只登记签字就了结了,这样做合法吗?
2012-04-11 21:04 weng61……(内蒙古)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2-04-23 09:40
应该是不合法的,你们可以就此问题向他们的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