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退礼金的问题 您好,我与男方已经登记结婚,但没有真正生活在一起,现在因为感情不和,我提出离婚,男方要求退还礼金,赔偿一切损失。订婚时男方给的礼金已经购买了婚房里面的全部电器和一些装饰品,并且家电和装饰品的总价值已经超过了礼金额,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谢谢您。
追问:我们两个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现在还没有办婚礼,还是他住他家,我住我家,真正生活在一起的理解应该是什么呢?
追问:我们两个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现在还没有办婚礼,还是他住他家,我住我家,真正生活在一起的理解应该是什么呢?
2012-04-11 15:11 月亮晚安(山东)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4月11日 15时26分
如果没有在一块儿同居,那么依照婚姻法的司法解释,男方要求退还礼金是会得到法院支持的。但礼金已经购买了婚房里面的全部电器和一些装饰品,因此可以不予返还。
2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04-11 15:13
你好,如果没有在一块儿同居,那么依照婚姻法的司法解释,男方要求退还礼金是会得到法院支持的。可以就电器之类折价。
3 110网律师 2012-04-11 15:14
买完东西剩下的钱你应当归还。
4 陈晓云律师 2012-04-11 16:18
已登记但并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男方有权退彩礼
5 康治斌律师 2012-04-11 16:50
已登记但并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男方有权退彩礼。
6 110网律师 2012-04-11 21:36
已登记但并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男方有权要求退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