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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胡玉梅与被告姚玮生命权纠纷一案
原告胡玉梅与被告姚玮生命权纠纷一案 2012年1月8日12时,被告姚玮乔迁新居,邀朋友一起贺房,原告张博的父亲张天义也闻讯参加,但在开席不到30分钟,同一桌上席上的酒未喝完一瓶,被告就接到其妻子的电话,仓促离去。当天下午九点多,被告张天义与其妻子为家务吵架后上吊自缢。该案经公安机关现场勘验确认,张天义系自缢身亡。后公安机关认为张天义的自缢与之前喝酒造成心脏波动有一定的关系,公安机关在向当天一同喝酒的人进行调查的同时,主持对死者张天义家属与姚玮等人就该案的民事赔偿事宜进行调解。最终达成由被告姚伟赔偿原告40000元,并代替其余一同饮酒的5人赔偿10000元,共计50000元,言明分两次于2012年1月19日付清,并在协议中签字认可。之后,被告向原告张博等支付3000元,下剩款项被告拒绝支付,由此引起纠纷。后原告起诉到法院,诉讼请求被告履行赔偿协议,支付下剩赔偿款47000元,案件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2012-04-10 20:45 姚臻(甘肃)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钟晶律师  2012-04-10 20:57
你好,不知你要咨询的是什么呢?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4-11 10:21
是想咨询,还是想委托代理。 我的补充: 2012-04-11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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