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美援朝负伤现在如何申请评残 源于抗美援朝参战时,被敌炮弹炸伤右小腿(本人档案有相关记载)当时在朝鲜因为条件所限未能及时手术取单片,后来因右小腿伤处发炎肿痛,转到国内军医院手术取单片(当时本人以为手术取单片后康复正常,部队也没有给予评残);为此,部队医院认为本人体质不适应参战,而劝我复员回家乡。现在因为时常腿痛,经当地医院X光拍片,发现原负伤的右小腿两根骨头之间尚有残存弹片,由于弹片所处的部位,医生说如手术取出可能造成右下肢残疾。请问这种情况如何申请评残?能评几级伤残?
2012-04-09 22:44 opK4215()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2-04-18 17:13
到当地的民政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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