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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在网吧上网时,一个小女孩在网吧跑着玩儿,我弟弟站起来准备走时候
我弟弟在网吧上网时,一个小女孩在网吧跑着玩儿,我弟弟站起来准备走时候 我弟弟在网吧上网时,一个小女孩在网吧跑着玩儿,我弟弟站起来准备走时候,在走道那里,小女孩跑过来撞到我弟弟手上的烟头上了,因为小女孩的高度刚好在我弟弟手的高度,所以烫到了眼皮。小女儿的妈妈是在网吧工作的,小女儿是妈妈带到网吧去的,网吧也有监控录像显示是小女孩在跑来跑去的玩儿然后撞到我弟弟了所以被烫到了。所以我想问一下,这个双方谁的责任比较大呢?如果赔偿,我们这边应该赔偿百分之多少呢?我弟弟十五岁。
2016-10-19 07:38 小露(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6-10-19 08:21
无法协商的,提交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2 张书正律师  2016-10-19 08:56
需要根据过错    承担责任
3 王丽媛律师  2016-10-19 10:52
及时报警,根据双方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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