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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可以不按调解书执行吗
法院可以不按调解书执行吗 法院离婚调解书约定,男方名下一套房产归女方所有,另一套归男方所有,女方在签署调解书后15天内将房屋补偿款90万元交法院代保管,延迟一天按每天五千元支付违约金,男方在女方交款后15日内将房屋交给女方,男方在房屋交给女方后30日内协助女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延迟一天按每天五千元支付违约金,办理完过户手续后3日内男方至法院领取90万代保款.现在女方按时交款,男方按时交付房屋,但男方未能在30日内办理过户手续,女方一再催促,男方称该房屋由于2年前其与案外人(男方为法人代表的公司,自己告自己)的诉讼被其他法院冻结,现需要该法院撤消冻结,故未能按时办理过户,直到延迟45天才办完撤销冻结,问女方能否要求法院执行要求男方支付每天五千按45天计算的违约金?谢谢
2008-11-11 14:54 lllou(上海-长宁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11-11 15:11
如调解书是在法院主持下达成的,具有执行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 王兴华律师  2008-11-11 15:26
涉及财产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 孙新律师  2008-11-11 16:40
完全可以
4 陈新明律师  2008-11-20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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