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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再分有法律依据吗
对于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再分有法律依据吗 我和前夫离婚前有债务,离婚时没说,现在他想让我和他一起偿还债务,因为有些我都不知道他怎么用的,我不和他偿还可以吗?有什么依据吗?还有就是他是过错方,如果法院受理会怎么判呢?
2010-02-24 14:58 Y224142631234(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2-24 15:13
首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对外来讲,系共同债务,夫妻应承担的是连带偿还责任;对内,如确实个人债务,由欠债人偿还,另一人偿还的,可以追偿;

其次,如有证据可以证实你丈夫有过错,在离婚诉讼中,你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并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时你丈夫少分或不分;

第三,根据你叙述的案情,你们似乎已离婚,所以,似乎不存在起诉离婚的必要
2 张仁东律师  2010-02-24 16:50
如果是夫妻共有债务依法应予偿还 否则无需承担
3 110网律师  2010-03-02 14:32
您的事情在这里几句话解答不完全。如果自己仍然处理不了,可以与我提前电话预约后直接面谈效果更好,哈尔滨何律师、张律师会为您提供最优秀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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