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少数民族及宗教信仰应该如何量刑? 您好,我是河北农业大学的一名学生。2011年10月18日河北农业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老师李贺英在讲课时宣称回教不吃猪肉是因为我们回回图腾崇拜,将猪视为祖先。侮辱我们回民是猪的后代,称我们崇拜的安拉是猪。这名老师教了N年的课,一堂课有将近200人听,此事性质十分严重。我想向您咨询一下,他触犯了,哪些国家法律,应该如何量刑。还有起诉费用是多少?我家里贫困,能不能申请法律援助?希望您能解答,谢谢!
2012-04-08 15:36 回破虏(河北-保定)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4-08 18:13
一般的,不构成犯罪,属于侵权,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要求赔偿。
2 刘同发律师 电话:13663310543 2012-04-08 20:16
你好 建议向学校或当地的教育局投诉解决
3 王红影律师 2012-04-08 16:12
可向学校反映情况。
4 孙新律师 2012-04-08 20:57
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