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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这样算是犯法吗?
请问我这样算是犯法吗? 是这样的,我家遭第三者破坏了七八年,现女方已经离婚,但我父亲还没有与母亲离婚。现在我父亲和第三者同居在一起,我心里气不过,就在百姓网上发布了一条按摩女求职的信息,写的是第三者的电话号码和简称。但实际上她曾经的确是做过这行,现在她说要起诉我,请问我需要负什么样的责任吗?
我已经成年,我的父母需要为我的行为负责吗?
2012-04-08 12:58 076007……(广东-中山)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4-08 12:59
这是你个人行为,如果对方起诉你你就积极应诉即可。
2 110网律师  2012-04-08 14:14
对方起诉你你就积极应诉即可
3 110网律师  2012-04-08 17:55
如果对方起诉你你就积极应诉即可。
4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4-08 21:31
委托律师维权
5 朱志强律师  2012-04-08 22:33
父母不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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