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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
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 父母双方已经签了离婚协议书: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但是现在房产证明所以人还是男方名字,这个名字能不能改,要怎么改,离婚协议书有没有什么作用。另外关于赡养问题,男方离婚后在外的债务问题(欠的债如果不还会不会归到子女身上,如果是能不能签协议解脱)。男方承诺老来不让子女赡养,如果签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男方将来反悔了怎么办?请专业人士帮忙解答一下,感激不尽!!
2016-10-17 15:04 jiujin……(河南-开封)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年10月17日 15时11分
可以根据生效离婚协议办理财产转移登记,债务是限定继承的,只能以你父亲自己的财产为限承担债务,赡养是义务,签协议不赡养是不合法的。
2 110网律师  2016-10-17 15:05
民政局备案后即有效力
3 徐莉莉律师  2016-10-17 15:06
可以委托当地律师起草协议
4 110网律师  2016-10-17 15:08
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
5 崔新江律师  2016-10-17 15:09
第一,离婚协议书只有在民政局备案了才有法律效力的。
第二,你的有些内容不合法的,无效。
6 孙新律师  2016-10-17 15:14
民政局备案后即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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