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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非因公死亡,如何对遗留房产进行分割
夫妻一方非因公死亡,如何对遗留房产进行分割 婚前丈夫购房一套(先首付,后个人按揭),虽然是个人现金购房,但实际首付是由父母垫付的。婚后在办房产证的时候,妻子以离婚为要挟,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妻子的名字,房产变为丈夫和妻子共同财产。

婚后两年多,丈夫非因公死亡,留下年迈父母和不到两岁的儿子,现居于此套房产内。男方父母来自于农村(一方有每月大概1000块人民币退休金,一方没有收入),尽全力才帮儿子在城里买房付了首付,现不仅面临丧子之痛,还要面对无房可住的可能,面对唯一的孙子要被带走的可能。

所以对于此套房产分割,恳请对如下问题的协助:

1.虽然房产证加了妻子的名字,婚前丈夫一方付的首付,应该算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是什么?

2.房产如果需要分割,妻子一方是否确定会分到房产的一半?法律依据是什么?

3.据说新婚姻法判定房产分割时,是按照购房实际缴纳的份额,不知可否告知具体依据的条款,以及该条款发布时间?

非常感谢。
2012-04-07 11:43 terri_……(山东-济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4月07日 20时20分
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未明确是各自份额的多少!男方家属付首付应当主张有较大部分房产份额。
2 110网律师  2012-04-07 12:04
1、夫妻共同财产
2、应分割一半,依据婚姻法。
3、按房产证上比例划分。按份共有或夫妻共同共有,去房管局打印产权情况即可
3 110网律师  2012-04-07 14:15
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为女方所有,另一半按法定继承办理
4 110网律师  2012-04-07 15:44
1、房产证加了妻子的名字,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
2、房产如果需要分割,妻子会分到房产的一半;
3、如需帮助,请联系我。
5 陈晓云律师  2012-04-08 16:27
已加名,是夫妻共有。一半归儿媳,一半归儿子。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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